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 江西省南丰县沣源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天然饮用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2),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7;0;0;0 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 赣州市瑞峰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8),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7;9;0;0 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 信丰县丫山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竹山韵(天然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6),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0;1;3;0;0 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 宁都淼鑫天然山泉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8),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4;3;0;0 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 泰和县溢生源饮料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8),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2;0;5;5 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6. 赣州市洁沁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高运山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6),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7;4;5;5;4 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