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公布2017年网购粽子生产企业稽查结果,本次共查核21家从事各式粽类、调味酱料或虾米等销售的网购食品制造业者,并抽验40件端午应景食品或其食材配料,其中39件检验结果符合规定,1件检验中。稽查结果有9家业者未办理食品业者登录或登录内容不完备,除2家业者仍于限期改正中,其余7家业者已经地方政府卫生局复查改正完竣。针对3件食材及8件成品标示不符规定部分,主要为未见中文标示、营养标示有误或内容物含量未由高至低分别标示等缺失,已由地方政府卫生局依规定处办中。
2017年5月23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公布2017年粽子及其馅料制造源头稽查结果,台湾地区“食药署”与地方政府卫生局共同合作,于端午节前夕针对粽子类产品之源头制造厂加强查核。稽查结果显示,食品业者登录有缺失者多为未办理登录及资料不全者,均已由卫生局复查合格。抽验结果方面,其中有虾米及大冬虾等2件粽子配料检出甲醛,考虑水产品于贮存期间可经由酵素作用自然分解产生甲醛,故前述2件检出甲醛的案件已移交源头卫生局核查是否有人为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