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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安中心查获未经批准进口的牛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5-23 08:27 来源:香港食安中心 原文:
核心提示: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五月二十二日公布,中心在进口层面发现一批未经食环署署长给予进口批准而从日本北海道进口的牛奶。中心呼吁市民不要饮用有关产品,业界如持有该产品,亦应停止出售和使用。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五月二十二日公布,中心在进口层面发现一批未经食环署署长给予进口批准而从日本北海道进口的牛奶。中心呼吁市民不要饮用有关产品,业界如持有该产品,亦应停止出售和使用。
 
  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北海道牛乳
 
  品牌:雪印メグミルク
 
  原产地:日本北海道
 
  进口商:味之诱惑有限公司
 
  净容量:每盒一公升/二百毫升
 
  此日期或之前食用: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在检查有关产品时,发现有关产品并无获得食环署署长的进口批准。有关产品的进口量分别为四百二十盒(一公升装)及八百四十盒(二百毫升装),中心已即时指令进口商不能出售该产品。中心进一步调查时发现部分产品已分发到旗下零售点售卖。中心已指令有关进口商将有关产品停售、下架及展开回收。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该进口商热线(3543 0361),查询上述产品的回收事宜。余下的存货包括一百九十盒的一公升装及五十一盒的二百毫升装已被中心封存。中心亦正追查牛奶的来源及分销情况,并已到所有有关零售点巡视,确认再无有关产品出售。
 
  根据《奶业规例》(第132AQ章),任何人不得售卖任何从某个未经食环署署长批准的制造来源地输入香港的奶类或奶类饮品。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万元及监禁三个月。
 
  中心会向涉事进口商提出检控,并会知会业界有关事件。中心提醒奶类产品进口商必须遵守《奶业规例》的要求。中心会继续跟进及采取适当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
 
  完
 
  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
日期:20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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