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3批次、调味品17批次、豆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220批次,糕点18批次,无不合格样品;肉制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大商集团延吉千盛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延边金刚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式牛板筋片,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300000CFU/g,标准规定为≤8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大商集团延吉千盛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延吉东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拌菜,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3000000CFU/g,标准规定为≤8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2日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