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食物监察计划,从进口层面抽取上述鲜芦笋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样本含百万分之零点二一的镉,超出法例上限的百万分之零点一。中心已通知涉事进口商有关化验结果。中心正追查有关食物的来源和分销情况。
根据《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第132V章),任何人如售卖金属杂质浓度高于法定上限水平的食物,即属违法。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说:就上述样本检出的镉含量,在一般食用情况下,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调查仍然继续。
完
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