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局组织开展食品(含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任务中涉及2批次保健食品经检验不合格。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保健食品2批次,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详见附件1):深圳市中联大药房有限公司中联大药房中心城分店销售的湖南泰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佰利莱牌可邦片(20161001 X)和佰利莱牌可邦片(20160901 X)检出总黄酮(以芦丁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生产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巳通知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相关企业依法处理情况及生产企业整改情况,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食品210批次(详见附件2)。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