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食药安委(办)、市文明办、市网信办、市妇联、市总工会、上海铁路局、上海市科协、上海保监局: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7〕10号)的有关要求,市食药安办草拟了《关于开展上海市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并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本单位宣传周主题日活动方案,请于5月16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向市食药安办反馈对《通知》的修改意见,并报送本单位宣传周主题日活动方案。
1.关于开展上海市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联系人:颜敏、张露霞
电话:23118146、23118151、18917602081、63350855(传真)
邮箱:zhangluxia@sm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