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5类食品243批次样品。其中,糕点40批次,合格37批次,不合格3批次;乳制品15批次,全部合格;酒类107批次,合格105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51批次,合格49批次,不合格2批次;保健食品30批次,全部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巢湖市大润发玛特超市经销的合肥鑫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磨堡早茶蛋糕(生产日期/批号:2016/3/17),山梨酸及其钾盐检出值为1.3g/kg,标准规定为≤1g/kg;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1.1g/kg,标准规定为≤0.5g/kg;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3.58,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江苏乐天玛特商业有限公司芜湖中央城店经销的合肥卡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花酥(生产日期/批号:2016/3/1),柠檬黄检出值为0.008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8,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3.芜湖百大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百滋特天津麻花(芝麻椒盐味)(生产日期/批号:2016/6/10),酸价检出值为6.4mg/g.标准规定为≤5mg/g.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4.怀宁县高河镇苏泊玛超市经销的真得味酒(生产日期/批号:2015/9/19),酒精度检出值为43.0%vol.标准规定为45-47%vol.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5.池州市站前区小双精品烟酒店经销的涡阳县高炉酿酒总厂生产的小原浆酒(生产日期/批号:2015/5/1),酒精度检出值为49.8%vol.标准规定为41-43%vol.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6.亳州市金水泉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生态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8/10),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CFU/mL,5CFU/mL,<1CFU/mL,<1CFU/mL,<1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98CFU/250mL,19CFU/250mL,57CFU/250mL,611CFU/250mL,194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亳州市康健离子水厂生产的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8/10),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3CFU/mL,81CFU/mL,<1CFU/mL,<1CFU/mL,<1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96CFU/250mL,250CFU/250mL,40CFU/250mL,483CFU/250mL,532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糕点合格信息
2. 糕点不合格信息
3. 酒类合格信息
4. 酒类合格信息
5. 酒类不合格信息
6. 饮料合格信息
7. 饮料不合格信息
8. 保健食品合格信息
9. 不合格项目说明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