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0大类食品,包括:乳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饮料等,共抽检1301批次,其中合格1298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率为0.2%。
糕点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莆田市稻香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08月31号生产的香芋糕,亮蓝、苋菜红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水产制品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厦门绿帝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09月09号分装的蛏干,亚硫酸盐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标示为福建省连江县嘉豪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09月29日生产的鱿鱼丝,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表
2、 食品抽检不合格表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 4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