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台湾地区“
卫生福利部”发布《
食品中
霉菌毒素检验方法-多重毒素的检验》草案,发文字号:卫生食字第1061900467号,修订依据《
食品安全卫生
管理法》第38条,主要修订食品中霉菌毒素检验方法,本检验方法适用于谷类、豆类、核果类中黄曲霉毒B1等11项霉菌毒素的检验,还规定了相关的检验方法、装置等,详细情况见:
http://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id=21975&chk=34a30f6b-303c-4f16-91b8-4a503a89220f#.WOWIYpFJIS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