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河北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等16类食品5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水果制品2批次,1批次不合格;糖果制品1批次,1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1批次不合格;粮食加工品14批次,调味品1批次,乳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罐头10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2批次,酒类6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食糖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沧州市沧之州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称黄骅市航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永宏酥脆冬枣,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800CFU/g。标准规定为1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石家庄五谷香食品厂生产的芝麻牛皮糖软糖,菌落总数检出值为9400CFU/g。标准规定为≤1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石家庄瀛海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福源乐香棉籽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19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