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4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等。抽检样品共计395批次,其中合格393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脂肪酸组成)、调味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总氮),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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