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核,批准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推荐的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生产毒种变更,并发布“重组禽流感病毒灭活疫苗(H5N1亚型,Re-10株)”“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亚型二价灭活疫苗(Re-8株+Re-10株)”及“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亚型三价灭活疫苗(Re-7株+Re-8株+Re-10株)”等三种兽药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试行规程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2017年3月20日
下载文件: 公告2501 说明书和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