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局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公告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3类食品共计10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7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不合格4批次;酒类48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9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验项目、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总体情况:本次公告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3类食品共计10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7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不合格4批次;酒类48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9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验项目、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产品销售所在地南京、宿迁、昆山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