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对象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对象为:全省大米、方便面以及存在类似工艺的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内容
通过查验企业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过程控制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以及销售台账等,检查企业出厂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销售记录是否完整;企业对大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碎米和黄粒米等、方便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碎面等的处置措施和记录是否符合规定;企业是否存在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作为食品或者食品原料生产、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4月)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向大米、方便面等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从业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食品生产企业要对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
(二)监督检查阶段(5月—6月)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企业提交的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必要时应当进行抽样检验。
(三)交叉互查阶段(7月—8月)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内各县、区局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交叉互查,同时市局对辖区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防止监督检查存在漏网以及检查过后出现反弹。
(四)省局飞行检查(7月—9月)
省局将适时对大米、方便面等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省局在飞行检查的同时对负责企业日常监督管理的监管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目标要求、责任部门和工作时限。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抓好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大米、方便面生产加工集中的地区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严格监督检查。要严格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监督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原辅料进厂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召回等制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向辖区监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问题严重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发现企业存在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作为食品或者食品原料生产、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调查取证、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投诉举报信息、追溯信息、抽检监测等手段,及时查处大米、方便面等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食品安全。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市局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形成专项监督检查总结,并填写《大米、方便面等食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表》(见附件),于8月22日前报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联系人:周 霖 电话:0551-6299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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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