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和规范监督检查工作,近日,省食药监局结合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实际,按照监管事权划分和风险分级监管要求,制定了《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省本级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计划》明确了2017年省食药监局将实施监督检查的企业数量、地域分布、企业类型及检查时间,并针对不同业态的监管对象,设定了不同的检查项目。目前,全省共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53万家。按照《计划》,省食药监局将对其中100家食品生产企业、56家食品经营企业、50家药品生产企业、5家化妆品生产企业、40家药品批发企业、80家餐饮单位、80家学校食堂、2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4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等共计463家较高风险以上监管对象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施全项或单项监督检查,具体监督检查情况将于检查结束后30工作日内通过省食药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