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日本核辐射地区生产的食品、食用农产品流入本市,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请各区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执法总队自即日起,立即开展对全市销售进口食品的连锁超市、商场及网络电商等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销售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食品、食用农产品的(公告见附件1、2、3),应立即责令企业采取下架、暂停销售等措施,并依法立案查处,同时要认真查明违法产品的来源和流向。
此外,要密切关注舆情,有关检查情况请按附件3要求统计并于3月23日前报送市食药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禁止部分日本食品农产品进口的公告》(2011年第35号公告)
附件2.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2011年第44号公告)
附件3.关于调整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措施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11〕411号)
附件4.日本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检查情况汇总表(区)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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