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炒货、肉制品都是消费者平时会吃到的食品,大家在食用的时候要当心了,近日,江苏省食药监局通报了4批次食品不合格,炒货食品、肉制品各有2批次,其中沃尔玛(江苏)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销售的松阳县八通炒货厂生产的西瓜子(生产日期2016-10-28),检出滑石粉。
滑石粉能够让瓜子外表光鲜亮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不得使用滑石粉。造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卖相而超范围使用。
另外,还有1批次海宁市康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乐巴食美国青豌豆(原味)(生产日期2016-09-06),检出酸价(以脂肪计)超标。2批次肉制品微生物指标超标,为:安徽省东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肴肉(生产日期2016-12-07)、都江堰市红杨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麻辣土鸡脚(生产日期2016-11-21),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
《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GB 16565-2003)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都规定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酸价(以脂肪计)(KOH)不得超过3mg/g。GB 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规定肴肉中菌落总数应≤50000cfu/g、酱卤肉中菌落总数应≤80000cfu/g。
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二是生产工艺不达标;三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微生物指标超标说明其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可能导致食品的营养成分破坏、腐败变质加速、失去食用价值等。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江苏省食药监局已要求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相关报道: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5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