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蜂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蜂产品79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7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淄博添囤园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成熟荆条蜂蜜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标称山东宝康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洋槐蜂蜜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泰安市山农大药业有限公司新蓝海蜂业分公司生产的1批次洋槐蜂蜜中氯霉素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山东省归农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枣花蜂蜜中嗜渗酵母计数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青岛、淄博、泰安、菏泽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青岛、淄博、泰安、菏泽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立案调查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170301-蜂产品.xls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