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方便食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等5大类食品301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01批次,不合格样品11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