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酒类、肉制品、调味品、其他食品14大类255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水产制品不合格3批次,酒类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抽检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武汉、荆州、咸宁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排查风险因素,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
2017年2月16日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