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冷冻饮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海南那大豆妹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豆妹绿豆冰沙(规格:350g/杯),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4000MPN/100g。标准规定为≤450MPN/100g。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儋州那大海吉星食品厂生产的绿豆沙冰(规格:300mL/杯),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0000CFU/g。标准规定为≤20000CFU/g。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屯昌屯城水晶山冰粒加工厂生产的食用冰粒,菌落总数检出值为 190CFU/ml。 标准规定为≤100CFU/ml。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海南省九亿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九億牌薄荷蜂蜜冰糕(规格:70g/袋),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000MPN/100g。标准规定为≤450MPN/100g。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五)儋州大成万贵香纯正花生油加工厂生产的散装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30.2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官网予以公示。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6.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