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罐头、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11大类21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饮料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1批次,食品添加剂不合格1批次。抽检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黄冈、襄阳、咸宁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排查风险因素,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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