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月8日,江苏省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4类食品34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均为调味品,不合格原因为苯甲酸超标。
2批次调味品苯甲酸超标
据了解,本次抽检调味品7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分别为:
睢宁古邳镇润信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特级甜油,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1.2g/kg。标准规定为1.0g/kg。
新沂市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南京路店销售的标称新沂市窑湾万昌绿豆烧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窑湾甜油,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1.05g/kg。标准规定为1.0g/kg。
据了解,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甜油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食药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并对相关企业依法严肃处理。调查处置情况于2017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