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5类食品432批次样品。其中,糕点116批次,合格113批次,不合格3批次;肉及肉制品114批次,合格112批次,不合格2批次;乳制品6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97批次,合格96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45批次,合格42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绩溪县超美食品厂生产的加料双麻饼(生产日期/批号:2016/8/4),霉菌计数检出值为180CFU/g。标准规定为≤100CFU/g。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池州市鸿丰商贸经营部经销的阜阳市昊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焙烤礼蓝莓面包(生产日期/批号:2016/6/28),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46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酸价检出值为13mg/g。标准规定为≤5mg/g。检验机构为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3.贵池区张斌批发部经销的合肥赣德坊食品厂生产的肉松汉堡(生产日期/批号:2016/4/6),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86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酸价检出值为6mg/g。标准规定为≤5mg/g。检验机构为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4.六安市金安区品有味笨菜馆生产的腌猪脚(生产日期/批号:2016/2/18),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3g/100g。标准规定为≤0.5g/100g 。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5.六安市远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分路口店生产的咸猪肉(生产日期/批号:2016/8/22),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3g/100g。标准规定为≤0.5g/100g 。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6.巢湖世纪联华超市发展有限公司经销的散装活扁鱼(生产日期/批号:2016/8/9),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84.8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7.铜陵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石城路店经销的散称黄瓜(生产日期/批号:2016/5/3),苯甲酸检出值为3.3g/kg。标准规定为≤1.0g/kg。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8.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绿谷生态超市经销的六安市香村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淠河酱菜系列(雪菜)(生产日期/批号:2016/7/17),苯甲酸检出值为1.5g/kg。标准规定为≤1.0g/kg。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9.舒城真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销的六安市前锦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黄瓜(生产日期/批号:2016/5/11),苯甲酸检出值为4.3g/kg。标准规定为≤1.0g/kg。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糕点合格信息 .xls
10. 不合格项目说明 .doc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