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主要包括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和餐饮食品等19大类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共计487批次。检验项目包括微生物、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金属污染物等指标。检出合格食品477批次,合格率97.95%,不合格/问题食品10批次,不合格/问题率2.05%。
其中: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67批次、调味品17批次、乳制品40批次、饮料29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罐头7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酒类18批次、蛋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糕点45批次、豆制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食品;肉制品109批次,合格105批次,不合格4批次;蔬菜制品42批次,合格39批次,不合格3批次(有2批次仍在复检异议期,暂不公布);水果制品14批次,合格13批次,不合格1批次;蜂产品48批次,合格47批次,问题食品1批次(风险监测项目不予公布);餐饮食品39批次,合格38批次,不合格1批次(仍在复检异议期,暂不公布)。
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食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药监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采取下架、封存等措施,控制不合格/问题食品,并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予以查处。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