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
保健食品质量监管,规范
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广大群众保健食品使用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广西保健
食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食药监科评函〔2016〕11 号)的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围绕中秋、国庆等节庆集中时段,组织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在全区范围内主要抽取以
减肥类、改善睡眠类、缓解体力疲劳/提高
免疫力类、辅助降血压类、辅助降血脂类、
营养素补充剂等6类保健食品开展节日监督抽检,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全区共完成保健食品节日监督抽检140批次,其中合格136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1、2。
针对保健食品节日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致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对不合格产品及其涉及的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