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流通环节(民生计划)360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涉及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糕点、水产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乳制品、特殊膳食制品、饮料、食品添加剂、蜂产品、酒类、蛋制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19大类,合格359批次,不合格1批次。其中:
1、肉制品75批次,检验项目为铅、镉、铬、亚硝酸盐、苯甲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其中合格74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食用农产品136批次,检验项目有铅、镉、铬、总汞、总砷、克百威、乐果、氯氟氰菊脂、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孔雀石绿、磷胺、硫环磷、六六六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批次,检测项目为酸值/酸价(KOH)、过氧化值、总砷、铅、溶剂残留量、苯并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经检验全部合格。
4.水果制品27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安赛蜜、合成着色剂、菌落总数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5.粮食加工品10批次,检测项目为铅、镉、总汞、总砷、铬、二氧化钛、滑石粉、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6.糕点8批次,检验项目有酸价、过氧化值、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铝残留量、二氧化硫残留量、致病菌等,经检验合格。
7.水产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有铅、甲基汞、无机砷、镉、铬、多氯联苯、苯甲酸、山梨醇、苯甲酸、亚硫酸盐等,经检验合格。
8.薯类及膨化食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水分、酸价、过氧化值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9.乳制品32批次,检验项目为脂肪(限全脂灭菌乳)、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铅、总砷、总汞、铬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10.特殊膳食制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为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菌落总数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11.饮料9批次,检验项目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山梨酸及其钾盐、苯甲酸及其钠盐、合成着色剂、甜蜜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12.食品添加剂1批次,检验项目有铅、砷、致病微生物、溴酸钾、过氧化苯甲酰等,经检验合格。
13、蜂产品2批次,检验项目有铅、果糖和葡萄糖、氯霉素、蔗糖、苯甲酸、甜蜜素、菌落总数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14、酒类11批次,检验项目有酒精度、甲醇、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合成着色剂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15、蛋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有铅、镉、苯甲酸、山梨酸、苏丹红I-IV、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经检验合格。
16、豆制品8批次,检验项目有铅、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丙酸、糖精钠、乙酰磺胺酸钾、合成着色剂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17、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有二氧化硫残留、铅、氢氰酸、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合成着色剂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18、调味品3批次,检验项目有铅、无机砷、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糖精钠、乙酰磺胺酸钾、合成着色剂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19、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合成着色素、六六六、滴滴滴、氯菊酯、溴胺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杀螟硫磷等,经检验合格。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已通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有关检测项目说明:
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是一种具有护色和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肉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亚硝酸盐作为护色剂,可以使肉制品呈现鲜艳、美好的颜色,同时还具有防腐作用,可以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发生亚硝酸盐超标情况可能是过量使用或存放时间较长,经常食用亚硝酸盐超标的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