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春节临近,购买酒品是家家户户都必备的,但是我们在购买的时候也要当心,1月18日,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5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7类节令食品,共430个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9批次(待确认4批次):包括酒类6批次(待确认2批次),调味品3批次(待确认2批次),其中通报了瀘坊老窖酒、六粮原浆等4批次酒类酒精度不达标。
瀘坊老窖酒、六粮原浆等4批次酒类酒精度不达标
本次抽检酒类不合格6批次,待确认2批次,通报了4批次酒精度不达标,分别为:中国·瀘州池窖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瀘坊老窖酒酒精度指标不达标。黑龙江省振兴酒厂生产的炕头王白酒酒精度不达标。佳木斯三江平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六粮原浆酒精度指标不达标。吉林长春市红玫瑰葡萄酒厂生产的红葡萄酒酒精度指标不达标。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酒精度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工艺把关不严、检验能力不足,或使用的温度计、酒精计精度不准确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1批次纯花椒粉铅超标
本次抽检中,还发现不合格调味品3批次,其中2批次待确认,通报了1批次沈阳含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花椒粉(调味料)铅指标超标。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