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16日,山西省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2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期公布154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中蔬菜、禽内脏、畜肉、畜内脏、禽肉,水果制品6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合格样品149批次。
本次抽检发现2批次蔬菜不合格,其中1批次晋中市榆次区希源蔬菜批发部购进的豆角检出克百威超标。克百威是常用农药之一,我国规定该农药允许最大残留量分别为0.02mg/kg。蔬菜中检出克百威其原因是由于在种植环节超量使用农药克百威导致农药残留超标。
还有1批次忻州市忻府区彩仙菜店购进的生姜检出铅超标。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蔬菜中重金属超标,分析原因可能是蔬菜生长环境中土壤或汽车尾气引入。
3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 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是主要原因
本次抽检发现3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均为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分别为:稷山县旺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丝蜜枣大肠菌群超标;标称稷山县姚村庞达板枣专业合作社生产的2批次有核蜜枣(生产日期2016年8月6日和2016年8月25日)霉菌超标。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者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霉菌是丝状真菌的俗称,意即“发霉的真菌”。霉菌和酵母在自然界很常见,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是一种微生物。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样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药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