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抽检涉及食糖、食用农产品两类食品共201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19批次,合格的企业有12家,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企业1家。
根据资料,还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反映了食糖中还原糖的含量,还原糖含量会影响食糖的口感、外观等。还原糖分超标与生产工艺、运输储存环境等有关。
本次抽查中食糖还原糖分不合格,其含量都高于6.3%,远远超出其标准(1.5%-2.5%)还原糖分的要求。还原糖分过高使食糖易吸潮,容易滋生微生物,使食糖容易变质,不利于食糖的保存。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认真进行调查检查,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相关报道: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6〕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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