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等地的食用农产品连锁专营店、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300批次,检出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率为2.33%。(详见附件1、附件2)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查处情况由经营者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
附件: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