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点对酒店厨具、餐具专卖店及相关经销商销售的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经销企业调查摸底;二是检查电水壶、电压力锅、电饭煲等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电动食品加工器具销售企业是否销售获得“CCC”认证的产品;三是检查所售产品是否按照《GB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的要求,在产品或最小销售包装上标识“食品接触用”和不锈钢类型,以及是否存在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检查销售企业11家。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个别企业销售的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未按照要求在产品或最小销售包装上标注质量安全标识等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存在问题销售企业进行整改,并讲解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