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4大类食品,包括:方便食品、水产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糕点、酒类、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等。抽检样品共计208批次,其中合格200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糕点1批次(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水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酒类3批次(不合格项目:酒精度)、饮料3批次(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