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11类食品共153批次样品。其中,餐饮食品6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5批次,糕点2批次,酒类5批次,冷冻饮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乳制品8批次,食糖6批次,食用农产品1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水果制品24批次,全部合格。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外出就餐时最好选择证照齐全并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为笑脸的餐饮单位进行就餐。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