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4类食品396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合格样品385批次:包括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蛋制品6批次,豆制品16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蜂产品4批次,糕点71批次,罐头6批次,酒类10批次,粮食加工品31批次,肉制品1批次,乳制品2批次,食品添加剂1批次,食用农产品11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11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调味品47批次,饮料44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包括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罐头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调味品2批次。现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1.黑龙江珍珠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口松子过氧化值指标超标。2.哈尔滨市道外区禹辰食品厂生产的西瓜子过氧化值指标超标。
(二)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牡丹江市西安区永泰调味品厂生产的淀粉(混合)二氧化硫残留量指标超标。
(三)豆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黑龙江省克东县人和春腐乳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红腐乳山梨酸指标超标。
(四)罐头不合格样品1批次:黑龙江润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蘑菇(罐头)二氧化硫残留量指标超标。
(五)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黑龙江富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笨榨大豆油过氧化值指标超标。
(六)蔬菜制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1. 黑龙江省冰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杏鲍菇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指标超标。2. 牡丹江市煜坤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泡椒杏鲍菇二氧化硫指标超标。3. 哈尔滨奥极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酥(微辣)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指标超标。
(七)调味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1. 牡丹江市祥源调味品酿造厂生产的祥源豆瓣酱大肠菌群指标超标。2. 黑龙江省雁窝岛集团宏启酱醋厂生产的特鲜王酱油氨基酸态氮指标不达标和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指标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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