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11项主要任务,包括实施“食品药品安康100行动”、支持食品药品标准提高和产品创新、实行更为严格的药品质量监管、实行更为严格的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监管、强化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打造示范城市和单位、发展绿色有机食品和生物制药产业。
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方面,赣州市将完善药品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对基本药物、注射剂、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高风险类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加强对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加强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检查。
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监管方面,赣州市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和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鼓励引导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严格落实食品进出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食品经营核准制度;推动食品经营环节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风险管理、分类许可、分级监管,规范餐饮食品加工,全面实行餐饮食品单位“洁厨亮灶”和量化分级管理。
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方面,赣州市将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单位安全监管信息网络档案,建立覆盖市、县监管机构的安全风险信息采集和预警平台;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每年开展一次全市范围的保健食品抽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