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提升湖南标准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提升标准化工作对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的能力与水平。现就2017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尚无国家和行业标准,在本省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业产品技术要求,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信息等领域的技术和管理服务要求。
(二)标龄超过5年,经复审确认需要修订的,或标龄未满5年,但根据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要求需提前修订的地方标准。
二、申报原则
1、合法协调。申报的标准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标准内容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协调。
2、规范引领。申报单位应对标准涉及领域有深入研究,申报的标准项目水平应处于涉及领域省内先进水平,能有效引领和规范相关领域技术发展,促进服务管理水平提升。
三、立项重点
(一)农业。地理标志产品、安全高效生产(养殖)技术规程、农业资源合理利用、农业物联网通用技术条件;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互联网+”现代农业;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生态修复等现代林业。
(二)工业。目前尚无国家、行业标准,我省行业发展或产业转型中急需统一的产品标准、技术规程、设计规范,可申报地方标准。
(三)服务业。金融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商贸物流、会展、创意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旅游、文化体育、教育培训、家庭服务、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公共安全、社会治理、政务服务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
(四)节能环保。两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城乡环境治理、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污染防治等。
四、申报要求
请各市州质监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地方标准的申报范围,结合本行业、本地区的需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的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料填写
申报单位登录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hn315.gov.cn )业务连线→标准化处→下载专区下载《湖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进行填写,由申请单位、合作单位、技术归口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按集中受理的相关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如下材料:
1.《湖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1式2份;
2.标准查新报告;
3.科研报告或调研报告(有科研项目支撑的提交);
4.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复函或会议纪要(涉及多个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提交);
5.专利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涉及专利的提交)。
(二)分批集中受理
1。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湘单位、跨地区企业集团、省属企业、省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的申请材料,请直接报送省质监局;其它单位的申请材料,请报送当地市州质监局,由市州质监局汇总后报省质监局。
2.技术归口单位可以是省级及以上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凡技术归口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未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将不予受理。
3.集中受理时间:
第一批:2016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
第二批:2017年9月25日至9月29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云、段向阳、王斌
联系电话:0731-89967052
电子邮箱:biaozhunchu@zjj.hunan.gov.cn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