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预告的“以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自主卫生管理指引”草案,规范投币式自动售货机、购物自助取货无人快取门市,销售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相关规定,包括食品良好卫生规范(GHP)准则规定。
台食药署受访时表示,自动售货机、自助取货无人快取门市等,只要是销售食品,本来就遵循食安法等相关规定,若食品卫生、安全有问题、标示不清,也会依食安法开罚。
回应新的销售模式,台食药署林兰砡说,有些业者可能不清楚相关法规,预告新的草案是统整法规让业者清楚该遵循的方向,包含食品产制、运送、标示等,都必须符合规定,且因售货机旁并没有服务人员,一定要做到信息披露,清楚标示负责人资讯和联络电话,民众若吃出问题也能找到人。
林兰砡说,如果售货机业者从产制到销售过程,都依法处理,应不会有食品安全风险,因地方卫生局也都会到各业者制造场所检查,从前端就做好管理。
草案预告后有60天评议期,林兰砡说,10月底已召集相关业者开会讨论并传达规范内容,若业者没有其他意见,评论期过会循行程程序,依草案内容公告,最快明年2月就会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