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糕点、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其他食品17大类42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7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其中糕点不合格3批次,酒类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不合格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抽检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恩施、宜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排查风险因素,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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