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征求意见旨在判定是否应将部分纤维纳入2016年5月27日《营养成分标识终期法案》中的“膳食纤维”。按照该法案要求,只有天然纤维例如果蔬、谷物中的纤维,和FDA已经认可的对人有生理效能的分离或合成的纤维,才能在标签中列为“膳食纤维”。
由于食品中天然的纤维成分已被证实有助人体生理机能,因此可被直接作为膳食纤维,无需提供证明,除此之外,美国FDA还认可了7种非天然的纤维作为膳食纤维添加到食品。
本次征集有关意见与信息,有助企业更好的理解FDA评估膳食纤维的方式,还给有关单位提交关于其他26种纤维能否作为膳食纤维相关意见的机会。
原文链接:http://www.fda.gov/Food/NewsEvents/ConstituentUpdates/ucm5285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