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督抽检涉及餐饮环节11亚类食品和1类食品相关产品,包括:肉制品、生鲜肉、食用植物油、水产加工品、蔬菜、糕点、面包、豆制品、酱腌菜、米面及其制品、蛋白饮料、饭店和餐饮店自制饮料及餐饮具,抽检样品共计304 批次,其中合格294批次,不合格10批次,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绍兴、舟山、台州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处置。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特此公告。
附件: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