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22批次,涉及的标称生产企业、被抽检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衡阳县共兴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100%传统压榨菜籽油检出酸值项目超标。
(二)调味品。慈利县三星豆制品厂生产的高粱白醋(380mL)检出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值,生产的高粱白醋(500mL)检出总酸(以乙酸计)、甜蜜素项目不符合标准值。
(三)肉制品。邵阳市伊斯兰海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垅嘉牛肉(带皮牛肉)检出大肠菌群项目超标。
(四)饮料。郴州市腾飞食品饮料厂生产的腾飞可乐(低热量型可乐味碳酸饮料)检出菌落总数项目超标。
(五)饼干。怀化市利顿唯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曲奇检出山梨酸及其钠盐。
(六)茶叶及相关制品。张家界绿春园茶业有限公司慈利零阳路门市部销售的张家界绿春园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茶(云雾绿茶)检出草甘膦项目超标;石门县楚江镇宝塔居委会江南街2号石门楚韵茶业店销售的石门楚韵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楚韵毛尖检出草甘膦项目超标。
(七)酒类。慈利县宏英食品厂生产的土家甜酒(碗装)检出糖精钠、甜蜜素。
(八)水果制品。浏阳市古港镇国和食品厂生产的野生酱果(原味)检出霉菌项目超标。
(九)食糖。湘潭市岳塘区广冰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金片糖检出还原糖分项目不符合标准值。
(十)水产制品。岳阳佳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爽口鱼(香辣味)、爽口鱼(泡椒味)检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湖南省调皮小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鬼鱼检出菌落总数项目超标。
(十一)糕点。长沙龙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芋饼(烘烤类糕点)检出酸价(以脂肪计)项目超标;株洲市金秋麦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面包检出菌落总数项目超标;湖南小食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酥皮老婆饼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项目超标;湘潭市锦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面包(奶酪味)检出酸价(以脂肪计)项目超标;湖南裕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面包(椰丝面包)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超标;衡阳市珠晖区旺新隆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法式西点检出酸价(以脂肪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项目超标;汨罗市日安食品厂生产的黄瓜条(湘式挤压糕点)、麻辣玉仔(湘式挤压糕点)检出安赛蜜项目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均在第一时间通知衡阳、张家界、邵阳、郴州、怀化、常德、长沙、湘潭、岳阳、株洲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请衡阳、张家界、邵阳、郴州、怀化、常德、长沙、湘潭、岳阳、株洲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企业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样品855批次,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