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次抽检3批次调味品不合格样品,均为氨基酸态氮指标不达标。如下:
尚志满客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兰西县鑫晟源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生产日期2016/4/26),氨基酸态氮指标不达标。
尚志市家得乐超市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农垦正弘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汁黄豆酱油(生产日期2015/9/6),氨基酸态氮指标不达标。
大庆高新区久乐购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天圣食品厂生产的北京酱油(生产日期2015/11/8),氨基酸态氮指标不达标。
据了解,氨基酸态氮亦称氨基氮,指以氨基酸形式存在的氮元素含量,是酱油鲜味的主要来源;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表示蛋白质分解得越好,营养成分也越高,味道也就越鲜。GB 18186-2000《酿造酱油》、SB/T 10336-2012《配制酱油》中均规定了氨基酸态氮的最低含量要求,且酿造酱油的氨基酸态氮要求比配制酱油更高;此外,等级越高,其含量要求也越高。
相关报道: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40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情况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