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抽检信息显示,本次共抽检2907批次食品,涉及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7大类食品。
不合格产品6批次,包括2批次饼干,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蛋制品。
2批次饼干不合格,均为亿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嘉恒牌饼干,不合格原因均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
亿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嘉恒牌蛋奶韧性饼干(规格500g/袋;生产日期2016/8/4)和嘉恒牌手指饼(规格248克/袋;生产日期2016/7/27),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其中2批次过氧化值超标,1批次酸价超标
大连普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嗑客南瓜子(规格150克/袋;生产日期2016/6/6),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葫芦岛市连山区寺儿卜镇鑫丰食品厂生产的香酥豆(规格100克/袋;生产日期2016/5/25),检出酸价超标。
葫芦岛市连山区寺儿卜镇鑫丰食品厂生产的蛋清花生(规格120克/袋;生产日期2016/5/25),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过氧化值、酸值(价)超标原因主要有:生产工艺控制不到位,原材料把关不严,以及储运过程不符合要求等。比如,炒货食品的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1批次蛋制品不合格,检出山梨酸
庄河市百年庄河大骨鸡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咸鸭蛋(规格60克/袋;生产日期2016/7/4),检出山梨酸。
山梨酸即2,4-己二烯酸,为酸性防腐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在蛋制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药监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