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次抽检发现的4批次不合格酒类,其不合格原因均为检出不得添加的甜味剂。
黑龙江省乌苏里江企业集团大板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板纯粮酒(假冒产品)阿斯巴甜指标超标。
鹤溪泉酿酒厂生产的野生蓝莓酒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指标超标。
中国·黑龙江齐齐哈尔农垦宁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富裕人家东北龙酒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指标超标。
五大连池健龙矿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四星健龙液矿泉酒(兼香型)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指标超标。
据悉,阿斯巴甜又名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是一种天然功能性低聚糖,不致龋齿、甜味纯正、吸湿性低,没有发黏现象。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酒类中不得检出。
安赛蜜,又名乙酰磺胺酸钾,是一种人工合成甜味剂,类似于糖精,易溶于水,增加食品甜味的,没有营养,口感好,无热量,具有在人体内不代谢、不吸收(是中老年人、肥胖病人、糖尿病患者理想的甜味剂),对热和酸稳定性好等特点,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酒类中不得检出。
甜蜜素,又名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除配制酒外,其他酒类不得检出。
另外还有3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为黑河市爱辉区华安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华安鲜面包(长白糕)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指标超标;德州德润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鸡头金霉素指标超标;山东省禹城市德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黄鸡土霉素指标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相关报道: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37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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