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日本
消费耄/a>厅和农林
水产省正制定全部加工食品原产地标示制度,以往日本只要求鳗
鱼加?/a>品等4种类22个品种进行原产地标示。为了签订TPP之后保护日本本土产品拟对全部加工食品进行原产地标记、/div>
目前专家委员会提出了3种原产地标示方案,预计今年内制定基本方针。对该三种方案消费者团体和企业方称很容?ldquo;造成混乱,而且生产食品的各种团体称加工食品的原料是频繁变化的,每当变更原材料时变更原产地标记是实际上无法做?rdquo;。消费者团体称?ldquo;原则上应该对全部加工食品进行原产地标记,但实际操作确实有困难的可以作为例?rdquo;、/div>
考虑上述多方面意见,以来源国标记为原则的基础上目前提出了3种妥协方案,分别概述如下9/div>
1.无法确定原料的主要来源国时,将可能来源全部列出来,如大豆(中国或美国或加拿大)、/div>
2.原料原产地频繁变化,而且无法确定原料的主要来源国时可进行统括标示,如大豆(进口)、/div>
3.无法确定进口原料和日本产原料的重量比例时可并用上述两种方法,如大豆(进口或国产)、/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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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提出了半加工原料标记方?rdquo;,如对面包进行原产地标记时可标记?ldquo;小麦粉(国内加工);已知原产国时也可以标记为小麦粉(美国)等、/div>
对上述方案日本《全国消费者团体联络会》表示,这三种方案无法正确传递食品情报,不能达到让消费者正确、合理选择食品的目?rdquo;、/div>
原文链接9a href="http://mainichi.jp/articles/20160924/ddm/013/040/004000c">http://mainichi.jp/articles/20160924/ddm/013/040/00400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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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9a href="//www.sqrdapp.com/news/2016-09-26.html">2016-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