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中,该局以整治城乡接合部、农村食杂店、集贸市场和城镇超市、食品店、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等经营主体为抓手,将全区35家食品生产企业、10家承办婚宴的大型饭店和6家大中型超市列为监管重点,逐单位逐店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制度,使食品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阶段。检查中,执法人员深入辖区逐一对食品经营主体的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加工储存、餐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目前,已检查食品加工企业23家,检查餐饮、超市、食杂店等经营单位110余户,提出整改意见90余条,并全部整改到位,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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