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据上海食药监局消息,上海食药监局组织8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等。抽检样品共计1112批次,其中合格1085批次、不合格27批次,其中1批次粮食加工品不合格。
二氧化硫类物质包括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此类物质为防腐剂、抗氧化剂、漂白剂,可以生成亚硫酸,亚硫酸是较强的还原剂,在被氧化时可将着色物质还原退色,使食品保持鲜艳色泽,还可抑制食品中的氧化酶,防止食品褐变。同时,由于其还原作用,还可阻断微生物的正常生理氧化过程,抑制微生物繁殖,从而起到防腐作用。因此,二氧化硫类物质是食品加工过程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其在食品中的残留量用二氧化硫计算。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相关报道: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第36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