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德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30批次月饼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其中合格产品30 批次,不合格产品0 批次,合格率100%。现通告如下:
消费风险提示。
1、消费者应增强防范意识,尽量在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等正规食品销售场所购买月饼,避免购买腐败变质、颜色或味道异常、超过保质期、无保质期或来源不明的月饼。购买后要按月饼的标签标注贮存条件进行保存。月饼属于高糖、高脂食品,消费者需适量食用。
2、月饼类保健食品属虚假宣传,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从未批准过保健类月饼。
特此通告。
附件: 产品合格信息
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13日